一、岗位职责 1、营业员应认真学习药品经营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,熟悉和了解GSP条款及操作方法,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,听从店长工作分配,依照公司管理制度规范工作行为,全心全意地为顾客提供满意和优质的服务; 2、严格按药品分类管理原则和店长要求陈列药品,摆放整洁,标识清晰,准确标明品名、产地、规格、价格等,方便顾客选购; 3、销售和调配药品要正确介绍药品的功能、用途、用量、禁忌、注意事项等,不夸大和误导顾客; 4、认真执行处方药销售管理规定,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做好处方药的配方,发药工作; 5、严格按拆零药品销售程序销售拆零药品; 6、顾客反映用药后出现不良反应的情况应收集和记录,并按《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》的要求将收集的相关记录及时交质管员处理; 7、做好相关统计记录,记录字迹端正准确; 8、做好营业场所包括货柜、货架、设备、用具等清洁卫生工作; 9、店长或值班长安排的其他工作。 二、岗位晋升层级: 营业员→值班长(组长)→储备店长→店长。 三、岗位要求: 有连续从业经验三年以上者,不受学历及年龄限制; 新工: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,年龄不超过25岁,药学相关类专业优先。 四、待遇(底薪+绩效模式): 1、月薪:有经验员工:月工资3500—5000元;新工:试用期1800元;转正后一年内2500—3000元;一年后:3500—5000元。 2、执业药师岗位津贴500元/月,药师岗位津贴100元/月; 3、学历津贴:中专(药学类全日制)50元/月;大专(全日制)100元/月,非全日制80元/月;本科(全日制)150元/月,非全日制100元/月。 4、五险一金;每周双休;法定年休假; 5、司为新员工提供临时住宿。 6、试用之日起(有经验营业员试用期一个月,新员工试用期三个月)即签订正式劳动合同,公司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。 |
求职提醒:政府规定,招工禁收抵押金及任何费用,敬请留意!如有类似情况可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!